中文题名: | 中国世界自然遗产与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的差异性-—以三清山风景名胜区为例 |
姓名: | |
保密级别: | 公开 |
学科代码: | 070401 |
学科专业: | |
学生类型: | 学士 |
学位: | 理学学士 |
学位年度: | 2016 |
学校: | 北京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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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 |
研究方向: | 世界遗产保护管理 |
第一导师姓名: | |
第一导师单位: | |
提交日期: | 2016-06-06 |
答辩日期: | 2016-05-17 |
外文题名: | The difference of protection and management between the world natural heritage and scenic zones in China -----In Mount Sanqingshan National Park’s case |
中文关键词: | |
中文摘要: |
世界遗产是人类共同的宝贵财富,拥有无可替代的独特价值。近年来我国出现申遗热潮,风景名胜区申遗前后保护管理的变化对其保护发展规划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以三清山自然遗产地为例,通过新闻报道、统计资料、当地政府文件、法律法规文件等资料从管理机构、法律法规、管理资金来源三个方面分析其申遗前后异同。研究结果表明:(1)在管理机构的设置上,管理机构设置虽无较大变动,但职权划分更清晰,对遗产地保护管理专业素质有较高要求;交通、基础设施、服务等方面管理更加规范;(2)在法律法规制度建设上,虽然在申遗后,《江西省三清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仍为指导管委会实施景区保护管理工作的主要法律依据,但是申遗后新增《世界遗产公约》对世界遗产进行管理监督约束;(3)在资金的筹措与管理运营上,虽然申遗后三清山世界遗产地旅游收入增长率较小,但是申遗后资金投入从最初的政府投入和景区收入为主转变为融资渠道的多样化。在前面研究的基础上,论文提出世界遗产保护管理的“双核心-三目标,资金驱动、法律保障”的理论体系,并对其保护管理提出三点建议。这些研究结论,对我国其他类似风景名胜区申遗及保护具有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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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总数: | 40 |
作者简介: | 北京师范大学地理学与遥感科学学院2012级师范班本科生 |
插图总数: | 11 |
插表总数: | 8 |
馆藏号: | 本070701/1609 |
开放日期: | 2016-06-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