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 | 论中国电视节目版式的法律保护与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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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级别: | 公开 |
学科代码: | 030101K |
学科专业: | |
学生类型: | 学士 |
学位: | 法学学士 |
学位年度: | 2010 |
学校: | 北京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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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0-06-03 |
答辩日期: | 2010-06-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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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 |
电视节目的版式(Television formats)是指该节目的主要安排表现形式。其中包括对具有独特风格的主体或文字,音乐或者口号的使用。随着我国电视媒体产业的发展,电视媒体创作者的版权意识逐渐加强,行业内部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日益重视,对电视节目的版式版权保护的要求也呼之欲出,而我国目前尚没有明确的相关法律对此进行规范和保护,相关行业概念也不明确,作者认为这块领域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空间很大。
本文首先阐述了作者对电视节目版式的理解,通过分析国外对电视节目版式版权保护的案例和国外相关法律法规,吸收和借鉴国外对电视节目版式的相关法律法规的优点和可操作性。虽然我国电视节目版式的法律保护还尚不完善,但通过研究,仍然可以通过文中建议的方式来对电视节目版式进行法律保护。即可通过确立我国著作权法对电视节目版式的主导保护,也可运用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补充性法律保护,还可通过其他法律,包括合同法、商标法以及专利法,来进行辅助保护。此外,还应通过各种渠道增强电视传媒业对于电视节目版式法律保护的意识,只有这样才能积极有效的完善我国电视节目版式的法律保护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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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号: | 本030101/1015 |
开放日期: | 2010-06-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