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题名: | 失独老人养老院入住问题对策——以日本老人福祉法为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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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级别: | 公开 |
学科代码: | 0502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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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类型: | 学士 |
学位: | 文学学士 |
学位年度: | 2015 |
学校: | 北京师范大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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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导师姓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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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日期: | 2015-06-10 |
答辩日期: | 2015-05-23 |
外文题名: | 「失独老人」の老人ホーム入所問題の対策 ―日本の老人福祉法を参考に |
中文关键词: | |
中文摘要: |
在中文里,我们把失去独生子女的家庭称为“失独家庭”。“失独家庭”这一问题正逐渐成为非常严峻的社会问题。到目前为止,针对“失独家庭”的经济困难和精神疾病等研究和资料很多,然而并没有发现以“失独老人”入住养老院这一问题为重点的文献。
本文共分以下四个部分阐述:中国“失独家庭”和日本子女死亡家庭的产生原因的比较;中日两国子女死亡家庭的数量和生活现状的比较;针对子女死亡家庭的相关政策的理论基础及比较;“失独家庭”入住养老院问题的对策。其中养老院入住问题的解决对策是本文的重点。在对中日两国的相关文献和资料调查以及对社会福利设施的种类(养老院)和入住条件等比较的基础上,以日本的老人福祉法和养老保障体系为参考,分析日本现行的政策法令及相关措施后,提出以下建议。
1.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及整备养老体制。在制定有针对性的法律和老年人社会福利计划的基础上,以日本老年人福利设施的分类以及提供服务的种类为参考,根据老年人的健康和经济状况,并结合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增加非盈利型的护理院(照顾型·护理型)和盈利型的老年公寓的数量等。
2.政府及相关社会团体等应为“失独家庭”提供必要的经济帮助和精神帮助。例如:适当提高政府按月发放的补助金和一次性补助金的金额标准,以保障“失独家庭”的基本生活等。除了经济帮助,还必须要提供精神层面的援助。目前,在大部分城市,可以通过街道办事处等组织机构(相当于日本的区役所)举行关注精神层面的援助活动。但是由于没有完备的体系,无法覆盖全部“失独家庭”;在农村地区几乎不会举办类似的援助活动。因此,应该组建类似于委员会的组织,召集志愿者,积极举办能够保持“失独老人”身心健康的公益讲座,娱乐活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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馆藏号: | 本050207/1503 |
开放日期: | 2015-06-10 |